金文旅领办发〔2018〕 号
金昌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金昌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
通 知
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加快培育金昌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根据省旅游协会《关于组织参加2018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甘旅协发〔2018〕4号)要求,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2018年金昌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旅游商品大赛,评选推出一批独具金昌特色、市场前景广阔、广受市民和游客喜爱的金昌旅游名优商品,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研发生产金昌特色旅游商品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旅游商品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品牌带动作用,催生新产品和新业态,推动产业链条向中高端迈进,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消费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6日-10月1日
三、组织领导
此次大赛由市旅游局承办,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及县、区旅游局共同协办。为了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2018年金昌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组委会,组委会领导和成员如下:
主 任:张永红 市旅游局局长、市大景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窦忠宝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居红梅 市商务局副局长
熊 伟 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
李书魁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张积杰 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叶贤萍 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科科长
邢晓莉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
胡海江 市食药监管局食品生产负责人
王海荣 市质监局质量监督科科长
张崇洋 永昌县旅游局局长
张慧凝 金川区旅游局局长
魏育义 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组委会领导和成员担任此次大赛的评委,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魏育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秀奖10个。获奖商品命名为“金昌旅游名优商品”,颁发奖牌和证书,并推荐给省旅发委参加“2018年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五、大赛流程
(一)启动报名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1.制定活动方案,发布大赛启事,并通过市级各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2.公开报名:此次大赛采取自愿公开报名、县区初评推荐方式进行,由县、区旅游局受理报名工作,经初选后推荐参赛,县区至少各推荐20件(套)旅游商品参加大赛。
(二)组织评选阶段(7月25日-8月10日)
1.网络投票:为县区推荐的参赛商品统一制作推介文案,在金昌旅游微信平台进行公众投票。(网络投票得分占总分的20%)。
2.综合评定:网络投票结束后,组委会组织评审会,由评委现场打分评价(本环节评价占总分的80%)。大赛评委会综合网络评价和评委打分确定综合分值,最终评定2018年金昌名优旅游商品。
(三)表彰奖励阶段(8月11日-10月1日)
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8年旅游商品大赛获奖商品进行表彰奖励,获奖商品命名为“2018金昌旅游名优商品”,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奖商品报省旅游协会,省上择优推荐参加9月7日—9月9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举办的“2018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对获得金、银、铜奖的商品生产企业,省上将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凡从事金昌特色旅游商品生产的企业均可报名参赛。
(二)商品类别
参照附件2。
(三)参赛商品要求
1.参赛商品须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具有金昌特色旅游商品的特质。
2.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只能报送一件(套)参赛,参赛的商品,零售价不超过1万元、重量不超过20公斤。
3.参赛食品、饮品类商品,须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参赛企业要保证参赛商品不是仿冒已上市的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七、评选标准
活动评选细则由大赛评选小组制定。参赛商品必须具备以下特性:
(一)地域性:地域特色突出,充分体现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二)品牌性:拥有自有商标,质量稳定,市场声誉好,有一定品牌知名度。
(三)实用性: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有与文化、生活相关的应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工艺品除外)。
(四)创新性: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五)市场性: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价格定位合理,市场认知度高。
(六)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已经量产。符合相关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七)示范性:品牌知名,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地域性与实用性的结合,市场占有率高,能够引导特色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八、宣传推广
1.大赛评选结果将在全市报刊、广播、电视及门户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并在金昌智慧旅游网、“一部手机游甘肃”线上平台展示销售,便于旅游商品企业和消费者查询。
2.所有参赛旅游商品将在我市第四届香草文化旅游节暨薰衣草之约集体婚礼等旅游节会进行集中展示推广。
3.对获奖商品优先入编金昌旅游宣传画册进行宣传推广,并在金昌旅游网、金昌旅游微信、智慧旅游平台开展分期专题宣传活动。
4.优先推荐获奖商品参加国家和省上举办的各种旅游商品展销会、博览会。
5.引导和推荐获奖商品进游客集散中心、进景区、进机场、进车站、进酒店、进超市、进乡村、进加油站,并搭建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
九、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参赛企业提供参赛商品样品一份,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2.商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3.参赛食品、饮品类商品、化妆品,须提交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商品实物照片、简介、企业荣誉证书、知识产权等材料分别另加附页,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要求报送每套参赛商品时需提供1张以上的实物照片,1张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商品简介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电子照片不得插入文档,照片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3至5Mb。
(二)报名受理联系方式
1.永昌县旅游局:张彩云 0935-7526190
2.金川区旅游局:郑舒译 0935-8231895
3.金昌市旅游局:任小雪 0935-8219110
(三)选送方式
1.县、区旅游局将初选推荐的参赛商品和报名表等材料统一报送市旅游局,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到以下邮箱:jclyj820@.163.com。
2.活动结束后大赛评选小组电话通知集体或个人取回参展商品。
十、特别说明
(一)此次大赛活动由企业自愿报名参加,不收取任何费用 。
(二)为确保评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主办方有权对评选出的优秀旅游商品进行监督管理;获奖企业若发生违法经营或质量安全事故,主办方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其相关荣誉和奖励。
(三)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金昌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